當立院持續推動《勞基法》修惡的議程時,勞工團體在勞動部前的絕食抗爭仍未結束。今日(11/28),又有美光晶圓科技工會、遠東航空工會到勞動部批評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不公正,並指稱有裁決委員曾暗示要工會主動撤案,有違反公正裁決義務的嫌疑。
近日,行政院長賴清德如火如荼推動《勞基法》修法,將工時等多項關鍵的勞資條件交由工會或勞資會議與雇主協商。此項法規一出,即遭工會團體與勞動法學者痛批。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幹事魏豫綾指出,這次的《勞基法》修法將重要的勞動條件都交由勞資協商,但今年已有多個工會經歷雇主在團體協商、勞資談判時,無理由甚至惡意解雇工會幹部;當工會主張這些惡意解雇有「不當勞動行為」嫌疑的時候,進行裁決的裁決委員會卻無法為勞工伸張正義。
魏豫綾質疑,如果當前的裁決制度早已無法保障勞工,為何勞動部長林美珠又相信「在《勞基法》修正後,企業能夠自律呢?」
本月中旬(11/20),科慕工會、空服員職業工會、台鐵產業工會、新海瓦斯工會都已經表示對現行裁決制度的不滿。遠東航空工會的代表說,今年五月,遠東航空針對17名工會會員的解雇案,送入裁決會後,在十月中旬召開了第一次調查會議。
然而,資方在調查會議後繼續解雇工會會員;理應調查是否有不當解雇嫌疑的裁決委員,卻也在調查會議上指出五月被解雇的勞工已全數復職,認為工會的訴求已達成,暗示要工會「撤案」。從十月底至今,遠航工會又有7名會員遭到辭退,這也讓工會對程序冗長的裁決會是否有效,感到十分質疑。
另一位站出來批評裁決制度的工會幹部,則是今年與公司進行團體協商時,遭到惡意解雇的美光工會理事長馮澤源。馮澤源指出,美光工會是在去年(2016)華亞科技被美商美光公司併購時所成立,為了保障會員的權利不因併購案打折,工會已經與公司展開談判。
馮澤源指出,雖然多次協商,但公司卻往往出爾反爾,例如對美光工會與上級工會是否能夠入廠,就往往朝令夕改,協商後再打破協商決定。到了今年十一月進行第六次協商時,公司更在會議召開前,突然解雇代表會員進行協商的理事長,並臨時更換協商地點到公司內部,讓工作證已被消磁的理事長不得其門而入。
對於美光工會、遠航工會的案例,勞動部勞動關係司裁決科科長章鴻年表示,他對裁決會的決議無法表示意見,僅收下勞團的陳情書就離開現場。為了表達持續抗爭的決心,馮澤源今日也代表美光工會,加入勞團接力絕食的行列,他表示將持續發聲,堅決反對裁決會不公以及《勞基法》修惡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