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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起打壓工會裁決案遭駁回 勞團批勞動部成資方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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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0

「裁決不公,害慘勞工!」美光、普來利、元晶等工會今日(8/20)赴勞動部陳情,控訴勞動部裁決委員會對於「不當勞動行為」案件的裁決不夠公正,工會幹部遭到違法解雇、曠職扣薪,裁決會都未能作出有利勞工的判決,工會要求勞動部應汰換不適任委員,確實入廠調查案件。

美光工會等五個遭資方打壓的工會到勞動部抗議裁決不公。(攝影:唐佐欣)

勞動部於2011年設置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審理工會遭打壓的不當勞動行為案件,但去年(2018)卻有五個爭議案件遭到駁回,分別是美光企業工會理事長及元晶工會副理事長遭到解雇的案件、立大工會理事長和普來利工會幹部參加會務活動遭到資方曠職扣薪的案件、以及桃園市環保局工會會員遭調職降薪的案件。

美光企業工會等工會不滿勞動部未能做出有利勞工的裁決,今日偕同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一同到勞動部抗議,要求勞動部徹底檢討改善裁決會制度的問題,不要成為資方打壓工會的幫兇。

桃市產總秘書長葉瑾瑜表示,2018年的五個爭議案件凸顯出裁決會的不同問題,例如美光工會理事長馮澤源遭二次解雇案,裁決委員忽視先前解雇違法脈絡,也未實地調查,即認定資方解雇非不當勞動行為;而在元晶工會副理事長遭解雇案中,資方以業務緊縮為由解雇工會五名幹部,裁決委員僅以資方提供的資料審查,就認定資方解雇非打壓工會,在在顯示裁決委員沒有落實入廠訪查的問題。

此外,立大工會理事長和普來利工會幹部遭資方曠職扣薪,以及桃市環工會員遭調職降薪的案件,裁決委員都未能認定資方作為是在「限制工會活動權」,也讓工會相當不滿。葉瑾瑜指出,普來利工會的案子相當離譜,因為同一份裁決書中,裁決委員認定工會幹部觀摩協會的調解會屬會務,但參加桃產總的勞教課程卻不是會務,所以資方否准後者的公假並不違反《工會法》,質疑根本是在限縮企業工會的活動範圍。

原則上,裁決後勞資雙方都可向法院提起上訴,然而,葉瑾瑜說明,現實「資方上訴是家常便飯,勞方上訴非常困難」。雙方財力懸殊,資方可輕易上訴至最高法院,勞方卻必須面臨自掏腰包打訴訟的窘境。因此,放棄上訴、接受裁決結果,往往是勞工最後的選擇。

桃產總理事長莊福凱強調,裁決會應該保護勞工權益,對於「五大裁決慘案」感到遺憾,直言裁決委員不願去現場實際調查,一味採納資方說詞胡亂裁決,導致工會幹部失去薪資、獎金甚至工作保障仍求助無門,這樣沒人會想組織和參與工會活動。

「勞方擁有的武器本來就不多。」到場聲援的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段嘉蕙強調,如果勞動部裁決委員會不能主動調查事實,不能做勞方的最後依靠,依法地保障工會活動跟工會幹部的權益,工會幹部就會淪為秋後算帳的道具。

工會針對裁決機制提出四大訴求,包括汰換不適任裁決委員;裁決委員主動蒐集證據,落實入廠訪查,增設專業人員協助調查;裁決申請期限比照日本,從現行九十天拉長到一年;協助工會行政上訴,補助相關費用等,要求勞動部儘速檢討改善。

苦勞網記者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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